幼儿园收费新规来了,明确8个步骤规范收费
发布时间:2025-12-25 09:43
幼儿园收费新规来了,明确8步规范收费!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将于明年起实施,旨在解决幼儿园收费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通知提出8项措施明确幼儿园收费界限。通知明确,幼儿园收费包括幼儿教育费、住宿费、服务费和中介费。对于提供日托服务的幼儿园,也可能会收取托儿费。具体而言,幼儿教育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园幼儿提供学前教育而收取的费用;住宿费是指寄宿幼儿园为留园幼儿提供的住宿服务费用;托儿费是指为2-3岁婴幼儿提供托儿服务的费用。服务费是指自愿服务的费用。幼儿园除了完成正常的儿童保育教育外,还为幼儿园儿童提供服务;代理费是指为方便幼儿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在家长自愿同意的基础上,代儿童收取和缴纳的费用。与幼儿园保育教育直接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有经济保障的事项,不得计入服务费或者代理费。关于不同类型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幼儿园及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学杂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服务费、代理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民办营利性幼儿园的收费完全由市场调节,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的运营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各地制定和确定幼儿园及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时,必须根据成本、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通知还要求建立幼儿园服务收费和代理收费目录。幼儿园需要建立自己的收费目录。不得收取清单之外的费用。此外,计费政策必须定期审查并及时调整和优化。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专家指出,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幼儿园绕过管理,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渠道变相收费的现象。此次下发的通知也着力解决这一问题,明确幼儿园只能收取五类费用。es:幼儿教育费、住宿费、服务费、中介费、幼儿保育费。实行幼儿园收费目录管理,做到运行透明、管理规范、法制保障,营造家长缴费明晰、幼儿园按规收费、政府监管明确的良好环境。 《通知》通过完善计费政策、加强计费管理,解决“入园贵”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计费对优质普惠服务供给的拉动作用,更好保障孩子们“上幼儿园”、“上得起幼儿园”、“上好幼儿园”。这些措施不仅有利于家庭将更多资金用于其他消费领域,拉动内需,释放消费潜力,也有利于缓解年轻家庭的育儿焦虑,进一步促进家庭经济发展。要强化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这是实实在在的民生红利。
购买咨询电话
400-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