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个人所得税扣除确认工作即将开始。填写报
发布时间:2025-11-20 09:36
2026年个人所得税扣除确认工作即将开始。填写时要注意细节! 202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工作自12月1日起开始。每年12月,纳税人须确认次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个人所得税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费、大病医疗费、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这个操作看似简单,但有很多细节很容易被忽视。未填写信息可能会导致折扣减少,填写错误的项目还可能导致税务风险。关于子女教育扣除,有家长反映,同一孩子的总扣除比例超过100%。处理这个问题的正确方法就是家长可以选择一方减少100%的减少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减少50%的减少标准。具体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另外,当孩子毕业后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必须及时将孩子的教育完成时间录入个人纳税APP,孩子不得继续享受扣除。如果您的孩子在国外接受教育,应立即上传出国入境成绩单,在IIT应用程序中查看签证和其他出国教育证明文件。关于继续教育扣除问题,报名自考后报到注册月份开始填写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错误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结束后,考生获得某门课程资格证书的,教育局为其建立考试状况管理档案。具有考核状态管理档案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学历教育(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在学历教育(学位)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两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缩短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关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问题,婚后买房夫妻双方100%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购买房屋的,纳税人发生的首次住房贷款利息费用可由配偶一方按100%扣除配偶之间协议的标准减少,而另一方则不能减少。此外,配偶一方不得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不得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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